自由行走的云
法律主观:
对于 事实婚姻 关系下的当事人想要 离婚 ,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先去民政局 补办结婚证 ,最好提供何时开始 同居 生活的相关 证据 ,比如所在单位或者街道、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才可以在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 手续。 第二种,直接去 法院起诉离婚 ,同上,也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 共同财产 ,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 婚姻登记 ,补办以后,按离婚案件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 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 结婚 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 非法同居 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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