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苛婷妈妈
【法律分析】
离婚并不可怕,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制度,离婚属于个人的自由选择。因为家庭纠纷,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当然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家庭纠纷涉及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建议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等法院作出相关的判决。最主要是为了避免协议离婚的缺点,也就是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协议,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于因为家庭矛盾离婚,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合意的夫妻,还是建议当事人选择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由中立的第三方,也就是法院进行离婚判决。同时,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当事人应当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还要注意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正式开庭之前,对方可能会做出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时候,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提高警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