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李名玉叶,我是2008年离婚的,当时小孩才11岁,房子是我们婚后制办的,离婚时说好房子归男?

五阿哥

五阿哥

你好,我姓李名玉叶,我是2008年离婚的,当时小孩才11岁,房子是我们婚后制办的,离婚时说好房子归男方所,小孩的成长归男方抚养,如再婚带来子女不给予继承权,可小孩现在刚满18,也没生活来源,他视儿不管,这样的话我是否可以上诉把房子要到儿子的名下,好给儿子带来保障,谢谢给我方向
To红

To红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和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而且孩子也可以享受不少有一半村民的待遇。你可以起诉维权。
Mr.Halson

Mr.Halson

要看是否实际影响的采光。
小小小小小

小小小小小

如你所述,对方已经构成恶意诉讼,你可依法维权。
小红

小红

如果影响采光,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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