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结婚十余年,孩子幼小时曾被我丈夫打得患有精神病,在娘家已治愈,之后为 孩子又从新回到家,一直以?

:-I

:-I

与丈夫结婚十余年,孩子幼小时曾被我丈夫打得患有精神病,在娘家已治愈,之后为 孩子又从新回到家,一直以来夫妻感情也不稳定,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现在他患有脑梗塞,高血压,心脏病,肾炎!我们生有一子!注:在2012年检查出他患众多病,他现已病情加重,右手瘫痪口齿不清!在他没有病发之前2015年6月1 号已上诉调解过!到2016年12月再次上诉这婚是否能离掉?
避风港湾

避风港湾

暂无律师解答
༺ༀ༂ 生在红旗下 ༂ༀ༻

༺ༀ༂ 生在红旗下 ༂ༀ༻

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林深时见鹿

林深时见鹿

如果他把户口签到浙江了,或者的确在浙江长期居住超过1年,有办过暂住证的就更好了,你可以在浙江起诉。
消失的记忆

消失的记忆

不是备案,需要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独特零距离

独特零距离

根据婚姻法的最新规定 1、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7、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8、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9、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最高人民法院过去的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均按本意见执行。

上一篇:老公有外遇,在外与人同居快二个月.住在哪里我都已查清.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报警的话.是否可以作为证剧.以后离婚他作为过错方我是不是有权让他作出相应补偿

下一篇:我父母是离婚的,我要结婚了,礼金应该给爸爸还是妈妈?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