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没有结婚证只有户口怎么样才能迁移回娘家

杨桂玲

杨桂玲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城市在3日以内 农村在11日以内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缴销迁移证件。注: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 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 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 不得分户) 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二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1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 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 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法律依据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 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 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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