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44℃。 发布日期:2023-06-24 05:36:03 浏览:560
中民[蜡烛] 发表于 2023-06-24 05:55:47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首先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要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声明:本文章著作权归李顺涛律师所有,转载须注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一、登记之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大城市中,经常存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相关联,购买房屋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司法实践中。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按《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两个方面:
1、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均等分割即可。
2、如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出现离婚,那么此时的分割方法为: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如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五、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同时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商品房怎么进行分割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三、父母为子女购房怎么进行分割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依旧...微笑 发表于 2023-06-24 08:00:14
白鹤的白;; 发表于 2023-06-24 08:01:30
锦鸿 发表于 2023-06-24 08:01:54
周建英 发表于 2023-06-24 08:01:54
lavender 发表于 2023-06-24 08:02:20
阳光雨露 发表于 2023-06-24 08:04:09
¼ 发表于 2023-06-24 08:04:36
勿扰 发表于 2023-06-24 05:53:46
兜妈 发表于 2023-06-24 05:53:55
陆翠兰花指 发表于 2023-06-24 05: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