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川
夫妻关系证明书证明书的名字应写明“证明书”,而不是“证实书”或者“证实书”。证明书的正文应写明:
1.证明书的名称;
2.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结婚证号码;
3.申请结婚登记的时间、地点和证书名称、编号;
4.证明书的用途。在“结婚证号码”一栏中,填写证书编号。证明书的右下方,应加盖“x市婚姻登记专用章”。在证明的右下方,加盖婚姻登记员私章。婚姻登记员的姓名应与申请人、被证明的当事人相同。在“婚姻登记员”和“日期”两栏中,填写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的日期,证书编号不填。在“证书名称和编号”两栏中填写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在证书的最后一页,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下一篇:1994属狗的今年婚姻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