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瓜
说句实在话,没几个男的愿意的,二婚本来互相都有防备之心的,而且加了名字也没啥用,对方只要有购房时的各项证据,房子依旧婚前财产,除非是你们婚后买的,那加不加名字都有你的,遗嘱就更加不可能了,前妻不是傻得,如果前边有孩子,很可能人家离婚的协议里边就有关于日后财产的问题的,基本房子都是协议给孩子的
賀鹏
如果这个女的足够可靠,或者说你们两个人的感情也很稳定,在房产证上添加他的名字也是可以的,毕竟这个也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以后即使离婚的话,这个房产他也分不了。
吕清龙灬
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真想自己将来有保障,那就自己自强自立,好好找一份工作,这才是一个像过日子的女人。
半夢半醒
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要你做得好,对方及家人都同意,那就是应该,否则,就是不应该。
再婚家庭应该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表明一下,要不以后会有很多麻烦事,提前说清楚比什么都好。
李登忠
我觉得不应该加名字,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来源于自己。
陈曦
如果是婚前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你名字也没用。
快乐人生
个人觉得,没啥不应该。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
小红
把它当成一种交易,这种再婚就不必要了。
细帝
你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忧,成了免费保母,你老公很自私,你又没有自已的孩子,将来养老是个问题,立遗嘱或添加房产证名子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怳且老公又不同意,只有出去工作,自食其力强大自已,再为自已上一份养老保险,老了才有保证
Chuanky(建川)
不是应不应该,遗嘱可以立,而且立下后再办理公证才更有法律效力。至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属于男方本人的,可以立在遗嘱里,否则,离婚时属于男方财产。
黄茂支
立了遗嘱他也能改遗嘱的
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肯定有你的
不立遗嘱的话他比你先死遗产肯定有你的,倒是立遗嘱只给他姑娘的话就不一定有你的了(有扶养义务并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有没有遗嘱,遗嘱给谁,都能分遗产,夫妻互有扶养义务)
冉颜红
你活得太卑微了,在这个家庭里,你就是一个低贱的下人,你早该给自己买份社保的,而你的日用另花钱都没有保障,你还是该好好谈一谈的,才四十三岁,大不了从头再来。
leo
你们是合法夫妻,虽然没有孩子,但你有第一顺位继承的权利啊
当然,按你的说法,以后少不了跟女儿为财产争执,但怎么也有你的一半
这样的事,直接说,肯定让人难以接受,你可以为自己买保险哈,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做点保障
你也说这儿无牵无挂,没有了这个人,你也可以换个地方生活嘛
也别太悲观,阳光总能照耀到你
za
可悲可怜的女人,你不一定非要让他立遗嘱 你可以让他每月给你生活费,自己买几份养老保险,假如他不给那你自己上班
威廉
再婚家庭,各自考虑各自的晚年很正常的,你和他没有生育孩子,为自己的将来打算这太正常了,做为你的现任老公,既不让你生育又不让你工作,这也太自私了,你应该和他协商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要求,但要讲方式方法,不要伤了和气。
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这个可以考虑一下的,但作为双方应该坦城沟通一下。急着去办对男方也是一个胆忧。可以过几年双方感情稳定一点再说,或者说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幻影
我觉得现在像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多,其实女方也没有错为了将来给自己一个保障。那么就看你对待这个事情怎么理解。如果你也觉得你好说的对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添加上上。如果你没有必要能给自己给她足够的保障的话就不需要添加这个。
张宝
按理说你们过的时间长的话。房产证也可以填上你的名字。听你这种说法你的老公并不爱你,也不知道心疼你,其实二婚本身两个人住在一起就很难。听你这样说,你老公对待你的话你老公不知心疼你,也不为你考虑,感觉是个自私自利的人。这件事你要考虑好。你为你自己将来打算是对的,但是如果你这样做的话,他是不是会有想法?我想如果他爱你的话,他会给你的将来做打算的。这些事应该不用你张嘴去说。如果你说出来的话,他不为你打算,我想,你这事儿也不太好办。你可以和他说一下,把你的打算和你的想法都和他说明白,看他同不同意。我觉得正常情况下他会同意的。如果他不同意的话,那你跟他过得实在没什么意思了。这事你应该自己好好考虑清楚。怎么做你心里应该有个定夺。跟你说,你填上自己的名字是应该的。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他真心爱你的话,这事都不用你去说,他会给你给你的将来有所打算。你自己看一下和他谈一谈,看他到底是什么想法,这样你心里不就有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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