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原由和危害,为什么有很多人铤而走险?

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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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这个中国大陆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特别情况,近年来伴随着拆迁补偿、买第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越演越烈。

【关键词】

假离婚自由离婚权非法获利


一、中国假离婚现象

随着购房拆迁、子女上学出国、老人赡养、夫妻债务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多,且国家不断颁布购房条例,基础教育入学要求等。正值中年的夫妻们负担越来越重,但聪明的中国人总能想出新办法,于是“假离婚”应运而生。

为了达到一些目的,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这些本没有离婚意图的夫妻,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借以“假离婚”的身份获得政策的支持,从而达到离婚之前的目的。但是,在假离婚之前约定的复婚却在目的达到之后可能出现各种变数。

在假离婚想象中,一般出现两种形式——


1、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到达后再复婚行为;


2、是诈欺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二、原因分析

(一)在购房上骗取优惠政策或骗取房屋拆迁补偿。在购房上离婚的好处很多,富裕者可以以低首付低利率购买第二套住房;贫穷者可以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还可以申请廉租房。房屋拆迁安置方面,有些政策对对无房户有一定照顾,或部分补偿款项以户为单位发放,假离婚之后,住房就归一方所有或一户分为两户,从而获得利益。

(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如果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某一方,由于某些原因欠下沉重债务,面对举债,迅速离婚后将财产归为配偶所有,自己孑然一身可以很好地避债,躲避债权人。

(三)逃避赔偿责任。类似于逃避债务的方法,假离婚夫妻一方是侵权责任人,由于重大侵权责任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为了保护自身家庭利益,推卸将来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人利用离婚程序将财产转移给将来不承担经济责任的配偶方,造成侵权责任人无力赔偿的假象。

(四)骗取低保。有些经济较困难家庭,一方下岗但收入仍然超过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所以通过离婚,并协议由没有收入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付或付少量生活费用,那么抚养方就可以按照低保标准申请两个人的低保。

(五)逃避计划生育处罚。虽然“计划生育”国策贯彻落实很多年了,但是一些家庭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思想影响根深蒂固,就算面临巨额罚款也要超生。但等到要交罚款时,又想方设法逃避。所以,部分夫妻为了多生,就协议离婚,躲避计生部门的管理及罚款,达到目的后再继续生活在一起。

(六)实践中,还有为了出国、子女读书问题等原因假离婚。总之,就是为了获得额外利益,逃避义务躲避责任而假离婚。


三、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假离婚也需要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前往民政局登记离婚并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准予离婚。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离婚,也不管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了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离婚就是有效的。


四、思考

个人觉得,假离婚是一种对婚姻极度不尊重的现象。婚姻是十分圣神的,夫妻双方的结合代表着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扶持的意愿。这种为了获得不法利益而肆意践踏婚姻——假离婚的行为,也是社会道德底线的下降的表现。假离婚现象的存在蔓延,滋生于社会诚信水平的低下,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社会背景下,对构建良好的和谐社会环境形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结论】

总之,现如今社会上假离婚现象越来越多,所以到达的目的也五花八门。归咎起来还是社会公共政策对人民带来的巨大压力——房价在土地政策下的畸形高涨,社会竞争巨大但教育政策的地域保护性又极明显等等。假离婚现象使得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降,践踏婚姻的圣神盲要想改善,从根本上说,应该弥补我国法律在这一方面的空白,从源头上说,更是要改变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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