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带身份证可以吗

恶魔的温柔

恶魔的温柔

不可以。


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


二、离婚分为两种方式: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如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一般的诉讼程序进行,主要涉及离婚诉讼、证据收集等,一审一般时需6个月,二审时需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三、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上一篇:父母离婚,是要先将房屋过户,还是先办离婚证?有必要先过户吗?

下一篇:如何劝父母不要离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新余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