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全 mosse
一、 离婚 后一方不给 抚养费 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 抚养 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 离婚协议 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为 证据 ,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 子女抚养费 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 子女抚养 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当事人应对自身的子女进行相应的抚养,如一方不支付这类抚养费用的。我国相关的抚养者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诉讼,讨要这类抚养费用,保护自身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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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给孩子抚养费不算是犯法,但是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取得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细帝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束淡呀淡的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锡国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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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过程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然会涉及到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在离婚中,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未成年孩子没有尽到合理抚养义务,比如说不抚养孩子,不加管教引导,时常虐待孩子等,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作为孩子亲生父母的另一方该如何采取措施来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呢?是否可以将小孩的抚养权变更至另一方名下吗?答案是可以的,这时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只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小孩抚养权,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对小孩监护不力,小孩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即可。如果双方通过沟通能协商一致就更好办,双方均同意变更小孩抚养权,仅需委托律师代书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双方签字,捺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