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回答,关于司法解释三后的离婚问题。

吕清龙灬

吕清龙灬


1、首付部分归你丈夫。那是他的个人财产。


2、增值后房产总价值减去首付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也可以要求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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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增值说法吧?当然也不能按照还贷多少本金来说!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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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的解答不大对。

首先,这个房子是配偶婚前买的,要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是配偶一方名字,那所有权归他。

你可以获得补偿,补偿的金额应为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50%,也就是说你用共同财产支付的部分,你可以获得补偿,应对是你所说的八分之三(四分之三的一般),当然,必须以房子评估增值的金额来算。

如果是登记你们两个的名字,那你就可以得到1/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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