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炒板栗
都已经同居了,女方悔婚其实也很正常。女方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可能他不喜欢你,或者他家人不喜欢你。
谁是谁的谁
如果他执意要分开你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但是你细想如果没有财产的损失的前提下,同居你一个男方是赚了的,如果他以后结婚生子,虽然不是和你,但是你跟他有过同居和肢体接触的事实呀。
小陆香香
悔婚就分手吧,毕竟只是同居的,不是结婚的
boya 小宝薇
两个人在一起同居了,但是女方觉得不合适就悔婚了是正常的。
秋凉春暖
何必勉强自己
渔夫
同居叉名试婚,那么悔婚也合理。
A-莫茜
结婚是人家的自由啊
执着的心
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已经同居,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给付彩礼的一方悔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按照前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但鉴于双方已实际同居的事实,对于返还的比例,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予以规定,需要法官综合案件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一些地方法院还给出了指导意见,所依据的标准则是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比如有的地方法院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但不是全部返还,应返还不超过全部的百分之三
十。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不超过全部的百分之五
十。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不超过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
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
十。
律师提醒: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如果过度,便会变得“无礼”。我国法律禁止买卖婚姻和通过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婚姻的缔结应当以感情为基础,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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