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同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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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同居是男女双方在没有依法获得正式的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生活状态。同居关系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是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会构成婚姻中的过错方,离婚时对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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