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执着的心。 发布日期:2024-03-09 08:40:03 浏览:1136
法律主观:
可以。不论父母是否 离婚 ,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 抚养 ,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 但是, 民法典 规定了 遗嘱继承 优先于 法定继承 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 遗嘱 的话,则按遗嘱来 继承 。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他 继承人 一起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离婚后遗产孩子怎么继承
法律主观:
可以。不论父母是否离婚,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抚养,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继承。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离婚后遗产孩子怎么继承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来进行,父母离婚仅仅是父母之间的法定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解除,也就意味着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去世,孩子是可以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继承的,具体按照遗嘱或法定。
一、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律规定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
二、具体法律规定。
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或者说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他们的心灵都非常脆弱,这个时候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因此离婚这方面可能存在着一个父母离婚财产问题,但实际上并不是继承,因为继承只有当父母死亡的时候才会发生。啊
父母离异遗产怎么继承
第
一,你丈夫在老家的房子如果是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他的前妻,可以要求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拿走属于她的那一份(一半);但前妻不是你丈夫的继承人。
第
二,你丈夫前妻所生的女儿肯定是你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因为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这个女儿当然是有继承权的。
第
三,虽然该女儿有法定继承权,但是,你丈夫已经有了遗嘱,把房子给你。继承法规定,只要这个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你就是你丈夫房屋的合法继承人。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不能继承。在继承法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要执行遗嘱。
第
四,对你有赡养义务的人是你自己的子女。如果你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与你共同生活,接受了你对她生活上的关照、思想上的关心或者你支付了改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话,在婚姻法上就认为你与这个女儿之间成为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你们之间有父母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当然要对你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你们之间就不是拟制血亲,这女儿对你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父母离异后孩子有权利继承哪方遗产?
如果这900W都是你母亲再婚后家庭所得,那么属于你母亲与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享有该财产的一半,即450W。由于你与你继父不在一起生活,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你无权继承你继父的那部分450W。你继承的话,也只从你母亲的450W中继承。
如果你母亲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你母亲立下遗嘱,说明将这450W给你,那么你就独有这450W。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若是你哥哥,姐姐与你母亲存在抚养关系,那么你哥哥,姐姐都有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由你哥哥,姐姐,你,继父,你外祖父母平分。否则就你,继父,你外祖父母平分。
父母离异后孩子有权利继承哪方遗产?
法律分析: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仍然是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徐九星 发表于 2024-03-09 09:00:55
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通常都是一样的,遗产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遗嘱与法定继承:
1.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2.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有按以下顺序来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但也存在不均等分配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天使的梦 发表于 2024-03-09 09:00:56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他们才能给出专业的建议。
Jennifer 发表于 2024-03-09 09:00:56
能继承遗产
不要问我 发表于 2024-03-09 09:00:56
父亲再婚后,其与新妻子构成一个新的家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其财产应该与新妻子的财产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亲死后,应先分割夫妻财产,妻子获得共同财产的1/
2.
余下的1/2财产开始展开法定继承,由新妻子及其孩子与前妻的孩子等均进行分配。
你好 新妻子和现任丈夫的孩子之间并没有血亲关系,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天然产生的,依照我国婚姻法应当进行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的关系适用于婚姻法对婚生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他们彼此之间存在完全的权利义务。这个关键是是否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形成了就有继承权,没形成就没有。
针对你提出的上述案例,在新妻子去逝后,父亲的孩子应该没有没有二次继承权
Vanness.Y 发表于 2024-03-09 09:00:56
法律主观:
可以。不论父母是否离婚,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抚养,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继承。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月下之约 发表于 2024-03-09 09:01:33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来进行,父母离婚仅仅是父母之间的法定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解除,也就意味着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去世,孩子是可以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继承的,具体按照遗嘱或法定。
一、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律规定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
二、具体法律规定。
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或者说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他们的心灵都非常脆弱,这个时候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因此离婚这方面可能存在着一个父母离婚财产问题,但实际上并不是继承,因为继承只有当父母死亡的时候才会发生。啊
小云 发表于 2024-03-09 09:01:33
法律主观:
可以。不论父母是否 离婚 ,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 抚养 ,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 但是, 民法典 规定了 遗嘱继承 优先于 法定继承 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 遗嘱 的话,则按遗嘱来 继承 。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他 继承人 一起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翁旗同城网号 发表于 2024-03-09 09:01:33
法律分析: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所以孩子还是有继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王玲花 发表于 2024-03-09 09:01:33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除非养子女是遗嘱继承人。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除非继子女是遗嘱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z 发表于 2024-03-09 09:01:33
法律主观:
一、父母离异能继承孩子的遗产吗
父母离异能继承孩子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丧失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开始的时间以及诉讼时效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位继承人都没有继承,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有状态。如果各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其继承的遗产受到侵犯,则自继承人产生争议之日起二年应当起诉。
父母离异能继承孩子的遗产吗?父母离异能继承孩子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Aiopr 发表于 2024-03-09 09:01:52
法律主观:
可以。不论父母是否 离婚 ,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 抚养 ,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 但是, 民法典 规定了 遗嘱继承 优先于 法定继承 的原则,所以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 遗嘱 的话,则按遗嘱来 继承 。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与其他 继承人 一起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4-03-09 09:01:52
第
一,你丈夫在老家的房子如果是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他的前妻,可以要求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拿走属于她的那一份(一半);但前妻不是你丈夫的继承人。
第
二,你丈夫前妻所生的女儿肯定是你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因为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这个女儿当然是有继承权的。
第
三,虽然该女儿有法定继承权,但是,你丈夫已经有了遗嘱,把房子给你。继承法规定,只要这个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你就是你丈夫房屋的合法继承人。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不能继承。在继承法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要执行遗嘱。
第
四,对你有赡养义务的人是你自己的子女。如果你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与你共同生活,接受了你对她生活上的关照、思想上的关心或者你支付了改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话,在婚姻法上就认为你与这个女儿之间成为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你们之间有父母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当然要对你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你们之间就不是拟制血亲,这女儿对你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如果这900W都是你母亲再婚后家庭所得,那么属于你母亲与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享有该财产的一半,即450W。由于你与你继父不在一起生活,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你无权继承你继父的那部分450W。你继承的话,也只从你母亲的450W中继承。
如果你母亲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你母亲立下遗嘱,说明将这450W给你,那么你就独有这450W。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若是你哥哥,姐姐与你母亲存在抚养关系,那么你哥哥,姐姐都有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由你哥哥,姐姐,你,继父,你外祖父母平分。否则就你,继父,你外祖父母平分。
恶魔的温柔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1、父母离婚并不改变父母子女的法定关系,你对你母亲的遗产当然仍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2、那900万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半应该属于你母亲的。
她去世的话,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她的遗产应该由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当时父母不在世,就没有父母继承了。关键是子女都包括哪些人,你肯定是。如果你说的她重组家庭的哥哥姐姐在你母亲与继父再婚时未成年,且与他们共同生活,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女关系的话,他们也有继承权。否则,没有。
远甯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依据法律和案件经验可以回答你以上问题:
1:你们家的关系复杂,如果你母亲能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最好到公证处公证),内容大致为在你母亲去逝后,她的财产由你来继承。
2:虽然你判决给父亲,但是绝对不会影响你继承母亲的财产。
3:继承案件,自被继承人去世后20内均可以起诉。如果继父不告诉你母亲去世了你可以到法律告他剥夺了你的吊念权,要求精神损害。
4:方法就是立遗嘱。
5:关于900万,如果不立遗嘱,若你母亲先由继父死亡,正常法定继承的话你可以得到1/6
陈大壮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你对你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也有继承的权利。
就你母亲那部分,你母亲的新丈夫,以及对你母亲尽扶养义务继子女都可能跟你一起共同均等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月光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如无特殊约定事项,你对你母亲所能分得的部分(大致是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有继承权。具体数额得看继承时你母亲的父母及其新家庭中的成员(你母亲的配偶及其共同养育的子女)的情况,你将与他们均分你母亲占有的财产(不在人世的除外)。
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你母亲可以指定由你继承其财产,但请注意遗嘱的效力问题,最好通过公证的形式,如不想通过公证拟定该遗嘱,请注意法律对遗嘱见证人的法定要求(人数须两人以上,且不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该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例如与你有债权债务关系或者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等),免生事端。
虹声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有。
比例不仅要看亲生子女,还要看你母亲婚后的新家庭继承者成员。
遗嘱也是一种方式。
建议学习一下继承法,不长——
【补充】
1、不影响。
2、他不提你们可以主动和他协商,打官司只是最后一步,即使打官司还要先进行“庭外调解”呢。相信只要依法办事,他会明事理的,毕竟没几个人热衷于打官司。
威廉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第
一、如果他们百年之后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大概比例是多少。 如果没有,可以立遗嘱吗?
如果你母亲百年之后,你有权继承你母亲遗产中的一部分。至于你继承你母亲的份额,应按照继承人的人数确定,因为你母亲的其它子女(含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及你母亲的现在丈夫也与你有同样的继承权。你母亲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第
二、法律关系我是判给父亲的。这个影响继承关系吗?
不影响你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第
三、 假如母亲先去世的话继父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他不提这个事的话,打官司岂不是很麻烦? 有没有什么办法防止这些麻烦发生?
对于此类事情,你只能多与你母亲联系,当然也可尽人伦孝道。如果你母亲过世对方不通知你,在你知道之后二年内都可以提出诉讼。
mll。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你无权继承你母亲新丈夫的财产,你只能继承你母亲和你父亲的,遗嘱里写的话,算是遗赠了。你母亲的和你后爸爸的不是一回事的。如果后爸爸不同意的话,你怎么获得财产呢,还是先去世没什么关系的。不过有些私下的行为了。
梁梁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父母双方都可以继承。
父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血亲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在法律上也无法无视其存在,孩子仍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扩展资料:
离婚时要注意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者是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求详细的记录。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3、要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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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博远妈妈 发表于 2024-03-09 09:02:26
法律主观:
父母 离婚 后 再婚 的,子女仍然能 继承 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子女仍然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的 法定继承人 。所以,父母离婚后再婚的,子女仍然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方 发表于 2024-03-09 09:02:42
继子女在继父母离婚后不能继承遗产,具体如下:
1、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未成年继子女随双方共同生活,受双方共同抚养教育。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身份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继父母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双方的抚养关系自然终止;
2、故未成年继子女不是其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未成年继子女随双方共同生活,受双方共同抚养教育,存在抚养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0.99 发表于 2024-03-09 09: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