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夏&之星。 发布日期:2024-03-10 15:16:02 浏览:975
再婚婚前财产继承没有特别约定下就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当事人在婚前继承,婚后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视为赠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再婚婚前财产继承属于什么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要保护婚前财产,可以夫妻双方订立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内容等。同时可以设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约定继承给想要给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再婚一方死亡,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再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由个人所有,再婚父母各自的子女就想继承自己父母所有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婚婚前财产继承属于什么
一、夫妻财产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比例如何分配
1、夫妻财产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比例的分配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应当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归谁
sunshine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留情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丽珍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幸运之神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莫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温暖的阳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今生缘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A-王浩然 发表于 2024-03-10 17:52:47
案例:教师徐克勤妻子死亡已有五年了。他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在女儿徐唱10负那年他与陈冰冰结婚。婚后没有再要孩子。徐克勤除工作外还经常有小说、散文、诗歌等在报刊上发表。生活过得很愉快。夫妻俩还购买了两居室楼。十几年过去了,女儿也参加工作结婚。95年徐克勤去世。四年后陈冰冰再婚。婚后不久正直房屋拆迁。拆迁补偿50万元徐唱全部私自留任已用。没有通知陈冰冰。后来陈冰冰得知此事后要求徐唱分给他一半拆迁补偿费。被徐唱拒绝。说你已经再婚,不是我父亲的妻子了,这房子是我父的遗产,你没有继承权。陈冰冰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徐克勤的遗产。法院审理查明:徐克勤与陈冰冰一同购买的二居室楼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徐克勤死亡后便产生继承。财产各占50%。由于财产没有分割。现陈冰冰提出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依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判决陈冰冰分得财产25万元,其余25万元由徐唱和陈冰冰共同继承。 法律适用:《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徐有约定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事遗产。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案评说:虽然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在尚未实际继承、分割遗产前,另一方再婚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老年人再婚。在这种情形下,再的一方对前配偶的遗产仍享有继承权。这是因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即取得了遗产继承的现实继承权,虽然在遗产分割以前没有实际取得该财产,但该财产已经依法归继承人所有或共有。在没有分割遗产的情况下属于各继承人共有。在本案中,虽然徐克勤在世时没有拆迁,但房产是徐克勤与陈冰冰的共同财产,在徐克勤死亡后没有分割遗产,因此他的财产是在共有状态下。所以,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分割前另一方再婚的,不影响以后以配偶身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安静 发表于 2024-03-10 15:36:23
法律主观:
再婚后婚前房产的继承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存款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发表于 2024-03-10 15:36:36
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24-03-10 15:36:36
可以继承,但需按照《继承法》规定的份额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嫦小娥 发表于 2024-03-10 15:37:5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去世后是按遗产处理的。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水中月 发表于 2024-03-10 15:37:50
法律主观:
首先,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被继承人从婚姻中分得的财产,
一是被继承人本身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 继承的财产 范围。其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再婚的婚姻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姻存续期间 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继承中位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且不因此被 剥夺继承权 。所以说,再婚夫妻,一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对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ペ青柠檬* 发表于 2024-03-10 15:37:50
夫妻一方死亡后配偶当然有财产继承权,不过,财产继承的问题是先把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剩下的另一半才是逝者个人的合法遗产,除了配偶之外,逝者的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理论上可以均等的来分配事者的遗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半是有继承权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只要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那作为逝者的配偶,理所应当的可以继承逝者的遗产,作为配偶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该因为另一半而去世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只不过,假如在当事人去世之前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管当事人有多少的遗产,都和前妻、前夫没有任何关系了。
*\谂 ゝ。 发表于 2024-03-10 15:38:05
法律主观:
一、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履行 赡养 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 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 继承人 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二、继承权的放弃有什么要求 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 继承 的主张。 《 民法典 》(202
1.
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建立,往往都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又与他人登记 结婚 了,从而形成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继父母要是对继子女有抚养、照顾、教育行为的话,那之后继子女往往也需要赡养继父母,同时可以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即使日后自己的父母与继父母之间基础了婚姻关系的,通常情况下对继承权也不会有影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梦雪初星 发表于 2024-03-10 15:38:19
夫妻一方死亡后,死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可继承吗? 可以继承,但需按照《继承法》规定的份额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可以继承吗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婚前财产 一方死亡时怎么办,另一方可否继承
1、夫妻一方死亡时,其所有的财产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2、遗产包括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的份额。作为死者的妻子,有权继承取得丈夫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一方可以继承婚前财产吗
可以继承,你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一方死亡后的婚前财产,可以由另一方继承吗
一方死亡后的婚前财产,可以由另一方继承,但租赁的房屋不是遗产,另一方不一定可以继续租赁,须出租人同意或不反对才行。
请教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婚前财产是否依法归另一方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婚前财产,需要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无遗嘱指定配偶一人继承前提,是由三方一起平分继承。
夫妻离婚多年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可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不可以,配偶作为继承人必须是一方死亡时双方存在夫妻关系,已经离婚,不存在婚姻关系了,也就不是配偶了,不属于继承人的范围。
一方婚前财产在死亡后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有的,一方婚前财产在其死亡后就变成了他的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作为他的配偶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个人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半路夫妻有权继承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吗
有,双方只要建立夫妻关系,就相互拥有继承权,没有半路夫妻的区分。但是在遗产继承问题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和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云深无迹 发表于 2024-03-10 15:38:30
提起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怎样继承,另外,还有人想问二婚后,男方死亡后,女方是否能继承男方的婚前房产,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如何分配,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怎样继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
1、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怎样继承
赶紧找专业律师,千万别相信我们这些半瓶子醋的。本人只是懂房子,我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产是过不了户的,除非你继母干的事情,赶紧找专业律师吧。再婚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吗。
2、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二婚后,男方死亡后,女方是否能继承男方的婚前房产
1、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2、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婚前财产不想让再婚配偶继承。
3、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内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后怎么继承。
4、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按揭一方放弃产权。
3、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如何分配
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打,分式,我认为有多种的如果她曾经留下过遗书要如何分配财产?那么,只能根据她的遗书来分配,假如没有留下任何的,那么在这种前提条件之下,的方式方法就是首先根据他的儿子丈夫才有合法的手续,切,继承那么在这两者都没办法继承了,前提下,只能由她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来继承,毕竟在很多的时候,像这种财产的继承法方面都会有一定的顺序,有关部门在接到这种相关的申诉之前,他们会对校花的人士进行进一步的,关系核实,做出相关的判决前夫再婚房子孩子有份吗。
4、二婚婚前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二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
是有继承权的。根据规定,一方去世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二婚男方死了婚前财产归谁。
根据我国规定,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此同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前夫去世了再婚后房子归属。
对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是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新婚姻婚遗产分配。
[依据]
《民法典》二婚老人去世配偶谁赡养。
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二婚婚前房产想过户儿子。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如何分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婚妻子可以分前妻房子。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如何防止继承遗产。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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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棉 发表于 2024-03-10 15:38:35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去世后是按遗产处理的。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囧的人生 发表于 2024-03-10 15: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