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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登记时不能登他的名字就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称,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解释指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陈雁落鱼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你父母将此房屋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可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房屋为你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可以完全省心;另外,房产证虽然是物权的证明,但你父母持有的汇款凭证可以证明由其出资购买此房屋,若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在法庭上可依此汇款凭证推翻房产证的证明效力
@凤兰
属于你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
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淡莫然
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豆浆配油条般,固定搭配着。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本视频给您细细道来!
石阶朝上
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按照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约定来分类讨论。
(1)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
①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套房产视为父母对子女一人的赠予,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②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③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离婚时贷款仍未还完,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问题,在平分的基础之上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④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每个月偿还贷款,原则上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院处理时会适当考虑父母出资的问题。
(2)双方有协议约定
①当时的出资行为如订立了借据、借款合同的话,实践中需要三方签字(父母、子女及配偶),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若认定为借款的话,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偿还。
②实践中还存在一类情形,受限于政策原因,父母无购房资格,买房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父母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例如三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一直实际经营管理该套房产或者表达借名买房意愿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如果借名买房的事实可以被法院认定,那么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处理该套房产。
子非鱼
如果婚后娘家出资买房,房产证上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什么变故,夫妻应该按房产的份额,平均分配。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7月8号
长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张珍
如果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应该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一个人的的赠与。
娇软甜伤,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林生
要看房本登记的所有人是谁,是你们夫妻还是你自己,是娘家首付你们还贷还是娘家全款购房。
谢大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当然,该种情况是父母出全资的情况。对于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剩余款项,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基于该不动产属于婚后所得且夫妻另一方参与支付剩余款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特别约定,所购房屋的产权及增值收益部分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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