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男女双方一旦结婚,就形成了婚姻共同体。在接受赠与时,双方是以婚姻共同体的形式出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案例中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因此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龙哥づ
你好,你这种情况很常见。只要你们的婚姻受法律的保护,那无论房子是谁出的钱,出的多少或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房子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你们一人一半,规于情节不同,法庭所判也就有所差异。但女方一定有房分,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问题能解决最好别离婚,凡是问题就一定有它的解决方法。
晨
双方如果领了结婚证,领证前的部分女方分不到,领证后的部分,算两人共同财产
极致
那要看房子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俩名字,就有你份,如果是他爸他妈,就不好办了!
布拉德皮球
合同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也没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就这么规定的。
斌
关键词是--婚后,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是二个人的名字,如果有注明分配份额的按份额分配,没有注明份额的,以后(假定离h)按夫妻共同财产各得50% 权益分配。
你的(案例)房产符合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因为合同是二个人名字,亦即以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同样为二个人。
结婚后夫妻就视作共同体(即一体),夫妻之间分担的任务虽有不同,但都在经营着这个家,你的钱不能够就视为你的个人所有,应视为夫妻共有,所以,各分二分之一,原则上合理的,也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