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幸福
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公积金等,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婚后男方的收入都为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男方家婚前首付购房,首付部分属男方所有,如婚前未进行财产公证,离婚时房子会进行财产分割,但应扣除男方婚前首付部分.房子增值部分亦应分割.男方为保证此房子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财产分割给女方,应当进行财产公证,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