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是我的名离婚后房子归我,我还需要重新办房产证吗?

胡溢鑫

胡溢鑫

需要。

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画末

画末

如果你名下的房屋产权证为单独所有,就无需重新办理了。如果你的房屋产权证为共同所有,在备注栏有共有人的姓名,那就得需要重新办房产证。无论何种情况,你都得留存对房产有明确分配的离婚协议书。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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