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清龙灬
法律主观:
如果男女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则双方即使没有结婚证也是夫妻关系,男方死后,女方作为配偶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如果双方没有构成事实婚姻,则没领结婚证,双方就没有夫妻关系,男方去世后,女方不是法定继承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