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公死亡后,属于老公所有的财产,将成为遗产,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老公的三个姐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老公的遗产。
Andy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老公的兄弟姐妹无继承权。
先分出一半是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才是遗产。
姚博远妈妈
夫妻财产,丈夫死后,妻子是第一继承权,其次是子女,丈夫父母善养费。姑姐没有继承权。
Martin
婚后夫妻共同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死亡后,三个大姑姐没有继承权的。
因为,死者死亡时,有第一程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子女和妻子)的情况下,三个大姑姐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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