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关系但是不一起生活的继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梁梁

梁梁

这个当然是有的。只要形成了抚养关系,是不是一起生活。是没有关系的,都是可以继承的

Aiopr

Aiopr

你好,如果确定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与继父母之间互相产生法定继承权。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父母再婚时,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其与父母再婚的对象不能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互相之间没有继承权,但成年子女因精神状态等原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如果再婚时子女未成年,则要看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比如,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抚养教育事实等。

如果确认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且双方互相产生法定继承权。在继子长大成人以后或者后续的生活中是否继续在一起生活并不会使继子丧失法定继承权,不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遗产的分割比例。

如果有相关的法律需求,可以联系我们做进一步的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 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 1130 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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