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

张珍

张珍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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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有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以下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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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


(1)一般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3)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等情况:

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3、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

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5、夫妻之间的财产可以二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失败,可以由法院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善待

善待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具体如下:


1、以双方自行协商为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5、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至善若水

至善若水

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张珍

张珍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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