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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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离婚时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


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割。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离婚时分割是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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