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
(一)直接去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 结婚证 丢失需要 离婚 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 结婚证办理 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 结婚登记 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机关 补办结婚证 ,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 办离婚证 ”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机构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