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榆树婚姻登记处

提问人:比利时杨坤。     发布日期:2023-06-27 17:17:11     浏览:760

最佳回答

扬州市婚姻登记处的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2号(原市民之家),联系电话为:0514-85026222。您可以直接致电婚姻登记处进行咨询或预约。同时,您也可以在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上进行网上预约,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官网相关指南。

荷溏月色     发表于 2023-06-27 19:47:04

其他回答

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六办理。

根据规定,各市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所以,民政局周一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建议不要选择周末。

领结婚证是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而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理应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正常来说,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

但为了给新人提供方便,北京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于4月1日起开始,周六也实行正常工作。节假日等一些特殊日子则另行通知。

全国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各地民政局,不同的地区政策也有所不同。而某些特殊含义的节日也会正常上班,方便情侣登记。

婚姻登记处周末上班吗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广州市越秀区东关汛3号(中华广场后面),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地址是: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栋首层及二层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海傍路 36-38 号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婚姻登记处。。

黃峰     发表于 2023-06-27 19:47:43

咨询婚姻登记处。

黄茂支     发表于 2023-06-27 19:49:59

咨询婚姻登记处。。。

姚建林     发表于 2023-06-27 19:51:04

婚姻登记处

Colour     发表于 2023-06-27 19:51:29

咨询婚姻登记处。

卡澜护肤造型覃晴     发表于 2023-06-27 19:54:16

你好,婚姻登记处

随风、     发表于 2023-06-27 20:02:52

在婚姻登记处。

毛显仕     发表于 2023-06-27 17:34:41

你好,婚姻登记处

思     发表于 2023-06-27 17:34:44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沁     发表于 2023-06-27 17:34:58

咨询婚姻登记处

濤濤     发表于 2023-06-27 17:35:08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