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湖北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你的描述,你老公继承该房屋是由公证处公证的,并且公证该房屋产权登记上只有你老公的名字。应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za
你指的是父妻一方婚内继承了夫妻以外的财产吗?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静
根据新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继承的遗产如果通过公证处公证了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就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公证处在公证的时候,肯定会审核这一笔遗产究竟是谁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继承的财产,公证处一般情况下不会写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当事人对公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翡翠鉴定师
你好!这个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磊的宝贝《寒》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婚内继承房产在公证处仅公证一人名字,那么该房产首先看遗嘱的内容,若是遗嘱明确由仅您老公一人继承或是受继承方要求仅公证您老公一人名字,则该财产仅为您老公一人所有;是没有遗嘱或是遗嘱并未明确,则财产仍为夫妻共有。您在问题中提到,在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婚内继承,且在房产公证处仅公证了您老公一方的名字,您想了解这部分财产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但是您没提到遗嘱方面的问题,所以这个答案也是无法确定的。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财产的继承,遗嘱中明示该部分财产仅一方所有的,则该部分财产不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若遗嘱中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该部分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您可以结合我的回答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对问题进行分析,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