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吗?

王璇

王璇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那么才可以向婚姻缔结地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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