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房财产公证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富哥

富哥

有用。婚前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加了女方名字并公证,属于对女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或有其他情形,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酌情划分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不会严格的一人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上一篇:我结婚两年,女儿一岁半,今天发现老公出轨了,离婚我又舍不得我女儿,我该怎么办?

下一篇:日本人法定结婚年龄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郑州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