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人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 离婚时仍然是个人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没有权利根本。
俏也不争春
不算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追梦
住房实习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
你俩名字在房产证,你俩就是住房共有人,离婚时,需要你俩协议分割住房产权。
《物权法》: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汉水之南
婚前买房,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后加名,如果加名是夫妻双方自愿同意加的名,其性质,应该属于约定。
如果房产证上写明加名人的份额,离婚时则依据写明的份额分割。如果没有写明份额,离婚时原则上是各占一半份额。如果有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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