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旧巷微风

旧巷微风


1、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


2、男方可以起诉要回多给女方的钱款(应当除去孩子的抚养费);


3、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关寄款的证据。

Wa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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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有打款记录,可以要求他的前妻全额返还,构成不当得利

W红萍

W红萍

只要有证据可以

纵横法律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张维民律师

移动的树影

移动的树影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無憂

無憂


1、“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怎么处理”:明确告诉你,大学的费用只能由你妈负担。你爸爸要愿意给也可以,但是按照法了规定,你爸已经没有义务承担你的大学费用。


(1)因为你已完成高中学历教育,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客观上也不属于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人。因此再要求你爸支付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费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2)法律依据: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此条规定是只有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那么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高中毕业,并有劳动能力,已经不具备向你爸要抚养费的法定条件。


2、“父母主要对房产存在争议”:


(1)“都是婚后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父母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没有约定财产的权属,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即使是他们“双方都没有重大过失”,你和你母亲在分财产时也会受到法定的照顾。《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我跟我妈过(我现在19岁)”:你由你妈继续抚养的话,在房子的分割问题上就更能受到法律的照顾。理由请往下看第
(3):


(3)而房子属于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最高院财产分割意见》
第13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原则分给一方所有(也就是照顾你母亲)。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有观点认为只要我跟我妈就可以选新房 不知道是否正确”:这个观点正确的成分比较大:


(1)根据我说的第 2 大点的第
(3)点,能够得出:你选择和你母亲共同生活的话,法院很可能按照法定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抚养子女方),将新房判给你们。但是,请继续往下看:


(2)你母亲取得新房的所有权后,应当将“市值35W”除以2的价值,也就是
1
7.5W,补偿给你父亲。如果他们条件等同,应当再照顾你妈。最后,你妈拿出小于
1
7.5W的钱补偿给你爸,房子所有权归你妈。

艳妲

艳妲


1、“都是婚后财产 不过有观点认为只要我跟我妈就可以选新房 不知道是否正确”

这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规定,不存在正确不正确的道理,其总的原则就是为了公平的分割财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是要均分,适当会考虑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会因为抚养权归谁而影响某一单项房产的归属。一般房产都是协商或者竞价的方式获得。分割财产时,男方女方的个人用品归自己所有,其他财产平均分配,房产一人一半,但是房子最后肯定只能归一方,得到房子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要么协商要么双方可以竞价,谁出的钱多谁得房子。

总之,你计算一下你父母共同财产总额,看看一半是多少钱,然后你母亲略多一点点。

另外你要注意你家的房子不一定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看有没有可能有些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2、“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 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这里的“尚在校就读”并没有作出划分,应当理解为包括在读大学或者研究生的成年子女。

而支付的费用是“抚育费”包括抚养费和教育费。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此条规定是只有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高中毕业,并有劳动能力,已经不具备向你爸要抚养费的法定条件,但是我认为教育费仍然需要支付。

菲菲的老豆

菲菲的老豆

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存款平分,你母亲要新房,可以补偿你父亲
1
2.5万。可以从存款中扣除。

你已经成年,父母没有义务支付学费

霞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存款、工资、有价证券等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平分是最合理的。

至于你所说你没有经济来源和学费、生活费,那不属于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1.你已经成年
2.属于亲情、道德范围。

你既然是大学生,就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动用法律,就人人平等;不等用法律,就属于家庭内部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协商,可以包括亲情、伦理、道德。

w

w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把所有财产例举出来,法定是平分。

而且你已经成人,法院只会考虑你居住权的因素,而不考虑你跟谁的问题。

如果父母都为了你,通常父母将新房留给你,剩下的均分。

你作为晚辈,在双方都没有过错情况下,应该敦促父母别离婚。只有家庭和睦,生活才能更好。

翁旗同城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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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你母亲一方是可以得到多一点财产照顾的。


2、按道理说离婚时财产是平均分配的,由于你未说明其他财产的分配方案,不好妄作评论。你可以将总财产加在一起核算下两人应得多少,按其协商比例是否合适就知道应不应该再给你父亲现金了。

比如说


(1)存款25W,约定存款和旧房都给你父亲,你们得新房,那么你们肯定不需要再给他钱。


(2)存款25W、旧房都有两者平均分配,你们得新房,那么你们肯定也要给其一定补偿。

木支

木支

法律规定:夫妻不管婚后婚前,只要达八年的就可以平分双方的所有财产。现在你跟你妈妈,如果是未成年就还要多得抚养费。但你已经成年,这中间就存在很多因素,如你上学由谁承担等等,原则上是应该夫妻平分所有财产。但你说的只要你跟你妈妈就可以要新房,在原则上不适合的,因为法律上都是折合价后再根据情况判定。

乐怡乐

乐怡乐

原则来说应该平分

玉洁冰清幽兰

玉洁冰清幽兰

你和你妈妈可以住旧房,让你爸爸给你妈妈10万。毕竟旧房住的时间长,很习惯,人都有恋旧情节,你的生活费谁的收入高谁因该多给,因为你是他们共同的。

既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能过就过,劝合不权分

雷霆(创誉胶袋)

雷霆(创誉胶袋)

不是你认为有错就有错,过错是需要法院认定的。婚后财产原则平分,但会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至于婚后给的礼物一般属于赠与不好要求返还,除非结婚时间短造成给付方困难并且属于彩礼性质。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都是法定义务,不能折抵,谁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利提出诉求。探视次数可以协商,不成法院判,一般可以后一次。18岁以后成年了孩子自己做主。

HJ

HJ

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应归个人财产。婚后的工资是共有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秋风

秋风

房子如果是婚前就已经完全被购买下来,那肯定就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你们一直在共同还月供,离婚后,在夫妻生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那部分房产的资产算共同财产来处理。

Andy

Andy

房子因为是婚前置办,且写你个人名字.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而存款则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共同财产.

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房产的所有权要看该房产的房产证是婚前办出来的,还是婚后办出来的,如果是婚后办出来的,一般支持共同财产

平安福多多  cium

平安福多多 cium

不知道你房子有没有贷款,如果婚后还过贷款就有讲了。

oioio

oioio

???????????什么问题?

A龙德轩

A龙德轩

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

“礼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习俗,虽然不被法律赞许,但谁也避免不掉。笔者二OOO年结婚之时,也曾给过爱妻一千零一元(千里挑一)礼金:),当然,那时已流行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挑一了。正因为礼金数额巨大,凝含有馈赠者甚至馈赠者父母的毕生心血,因此,当夫妻双方反目时,馈赠方往往要求对方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但是,对于婚后一方给付礼金的行为,仍虽然法律争议:


(1)婚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礼金,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给付另一方的礼金,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这部分“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约定”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赠与方还可以拿到礼金的一半;如果是对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只能属于受赠方。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宜,理由是,根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约定财产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只要当事人送礼金时,没有附上书面形式以表决心,就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礼,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同上理由,结合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笔者认为该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给你个网址!~

指间流沙

指间流沙

如果您双方的财产都是婚后购入的话,这个没有什么疑问,确实属于共同财产的,也就是如果离婚的话,夫妻双方是一人一半的。

但如果财产有涉及婚前的首付的情况的话,婚前首付的部分是不属于的,也就是分割的话,首付部分是不参与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的划分的,是要先摘出来后,再按剩余的部分来分的。

然后如果财产上还有贷款的话,划分的话是取得财产的那一方要给不拿财产的那一方支付目前的实际价格的一半(撇去首付的部分)的。

蓝鸢

蓝鸢


1、男方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完全是无稽之谈,法律不会支持它。


2、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过错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女方不是过错方的话,在财产分割上有更多的有时。


3、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


4、伙食费这样的类型,一般说来是生活必须或者馈赠,都不在理陪范围之内。


5、注意,最好请律师

蓝若棂

蓝若棂

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就离婚,一般是女方带回自己原来的嫁妆,至于男方要求的酒席、拍照,喜糖、精神损失费等是不合理的,至于伙食费就更谈不上了!损失是双方的,女方也有精神损失啊,又找谁去要呢?除非女方婚姻中有明显过错,否则其他要求都是得不到支持的!

L

L

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分割的权利。如果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

晓时.Rocky

晓时.Rocky

婚姻法司法解释 相关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勇

陪嫁物品属女方,伙食费应按照协商解决!还有就是结婚后所赚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

濤濤

濤濤

南方要求不合理~~女方不要赔偿男方父母伙食费~~结婚~财产就是共同的 ~~一人一半~

阿正

阿正

不合理。一个男人这么计较不是吧……

纯白色

纯白色

补充回答:


1、你不能再冲动之下就签他写的什么东西了,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要求平分,不为你自己想也还得为孩子争取点生活费用吧?


2、如果你想起诉:要求房产平分、房子归你,由你给他钱、分11年给清。也可以让他将一半房钱折合孩子的抚养费后房子全部归你。


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在你怀孕期间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少分给他夫妻共同财产。


1、“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因为签了这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果离婚就必须得按照协议上的内容来进行财产分割吗?”:不是,你们的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如果离婚,你反悔的话,财产如何分割需要你们重新协商。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没有拿到离婚证、并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之前,离婚协议不生效。


2、“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会按照协议上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吗?”:你们双方都对原分割协议没有异议的,法院可能按原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分割,但如果你或他有一方不再同意原协议的内容,就不会按原协议分割。


3、你在怀孕或哺乳期间内,他无权起诉离婚、但你有权起诉离婚,如果你起诉,你可以不同意原财产分割协议。


4、如果是他的心已经无法挽回、人也不回家,你可以选择在必要时起诉离婚,这样的家维持下去也不一定会幸福。

歌声嘹亮

歌声嘹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

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
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胡雅婷

胡雅婷

这位姐姐好,你和他的协议没实际意义。只有在民政部门才协议离婚。离婚时你坚决上法院不去民政部门,法院会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处理。鉴于他有外遇,你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帮助请求权,这两个权力可以让你从他得的部分给你。此外,你有孕,可要求法院多判给你,并让他承担抚养费。你最好托到孩子出生主动离。现在你收集他的婚外情、注意他转移财产。多关心他父母和做家务,到时候再增加一项你因料理家事而提出离婚补偿请求权。

释成祥

释成祥

应该是平分 你应该向法院说清楚现在的情况 按实际问题解决 但是我想问一下 你是否确定你和他签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是否在法庭上发挥作用 如果没有法律效力 那你就不必如此担心啦。。。。。

不变的承诺

不变的承诺

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你是可以反悔的。

W红萍

W红萍

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未名

未名

简单 3分之2 都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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