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日出东方。 发布日期:2024-03-09 04:28:02 浏览: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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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我国《婚姻法》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规定,使得祖孙之间依法产生了附条件的扶养权利和扶养义务关系。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人 今日律师解答0条 相关找法说法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是否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吗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吗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哥哥有必须扶养弟弟的义务吗 吴继成律师 2022-03-05 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呢 陈文龙律师 2022-02-06 相关咨询聚合 父母对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866阅读 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1016阅读 婚姻法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823阅读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义务遗赠的区别 1246阅读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79阅读 最新拓展阅读 撤销公证书 的申请 广东省高级法院关于林业 产假的薪资标准杭州 注册公司向别人借钱 帮其他公司贷款过账怎么做账 汽车质押贷款风险扶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
父亲不尽扶养义务,子女需要扶养吗?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
一。
没有尽扶养义务,子女可不可以拒绝扶养
婚姻法规定兄弟姐妹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现行婚姻法有没有扶养义务
法律主观: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有: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子女扶养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
婷789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陈哲妈妈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立夏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徐健容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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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我国《婚姻法》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规定,使得祖孙之间依法产生了附条件的扶养权利和扶养义务关系。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人 今日律师解答0条 相关找法说法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是否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吗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吗 刘云海律师 2022-05-07 哥哥有必须扶养弟弟的义务吗 吴继成律师 2022-03-05 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呢 陈文龙律师 2022-02-06 相关咨询聚合 父母对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866阅读 父母有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1016阅读 婚姻法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823阅读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义务遗赠的区别 1246阅读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79阅读 最新拓展阅读 撤销公证书 的申请 广东省高级法院关于林业 产假的薪资标准杭州 注册公司向别人借钱 帮其他公司贷款过账怎么做账 汽车质押贷款风险张世新妈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李贺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快乐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永远的0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凤凰俊鸟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fen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想想 发表于 2024-03-09 0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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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扶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리루이 发表于 2024-03-09 06:55:00
奋斗小青年 发表于 2024-03-09 06:57:48
灵魂清零 肮脏的过去 发表于 2024-03-09 06:57:48
福安特门厂 发表于 2024-03-09 06:57:48
大愚 发表于 2024-03-09 06:57:48
孩子对父母长辈的扶养义务叫赡养。父亲没有抚养孩子,孩子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伸张自己的权利。不采取措施维护权利意味着权利的放弃。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不能放弃。
法定赡养义务必须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才才 发表于 2024-03-09 04:48:21
法律规定了父母的扶养义务,此外也规定了当子女未能尽到扶养义务时,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扶养义务。因此,孩子不能拒绝扶养父亲。本文将详细介绍以下内容:
1. 父母的扶养义务
2. 子女的扶养义务
3. 父母向子女要求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4. 子女拒绝承担扶养义务的责任
5. 子女拒绝承担扶养义务的后果
1. 父母的扶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即父母有扶养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义务。
此外,《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 “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应当相互扶养。 ”即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近亲属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 子女的扶养义务
子女在父母未能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下,也有扶养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抚养已成年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由子女对父母给予适当的赡养费。 ”即子女应对无力抚养自己的父母给予适当的赡养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父母无力扶养自己的孩子,子女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父母,但是如果经过尽力过后仍无法帮助父母承担扶养费用,子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减轻或者豁免赡养费。
3. 父母向子女要求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如果父母无力承担扶养义务,他们可以向自己的子女要求承担赡养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并不会主动向子女要求扶养,相反,他们也不会尽到自己的扶养义务。当父母已无力承担扶养义务时,可以向子女提出要求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如下:
(1)父母已无力承担平日生活开销、医疗、护理费用等生活上的必要支出;
(2)父母已经尽力在维持生计方面采取了其他的措施,但仍不够用。
4. 子女拒绝承担扶养义务的责任
在父母向子女提出承担赡养费的要求后,如果子女无法承担赡养费或者拒绝承担赡养费,会承担责任:
(1)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强制执行赡养义务。”
(2)可能会侵犯父母的权利和利益。父母向子女要求承担赡养费是出于他们生活上的必要需要,如果孩子拒绝承担赡养费,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的困难和身体健康的损害。
(3)可能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伤害。如果孩子拒绝承担赡养费,会让父母感到失望和伤心,同时也会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
5. 子女拒绝承担扶养义务的后果
如果子女拒绝承担赡养费,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判断孩子是否需要承担赡养费,如果需要,法院会做出相关的判决。
如果子女拒绝承担赡养费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总之,父母有扶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们无力承担扶养义务,子女应尽最大努力帮助父母,包括承担适当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拒绝承担赡养费,不仅可能侵犯父母的权利和利益,还可能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伤害。因此,子女应该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维护家庭和谐。
℡Cheng 发表于 2024-03-09 04:48:28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
一。
雨点儿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4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
一。
纯白色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
一。
莹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
一。
徐阳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没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不一定存在抚养关系。
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
①。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但我国婚姻法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一个是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第
二是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如果继父母之间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的情况下,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或是继父母之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用共同生活费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均属于履行了抚养义务,属于完成抚养义务的范畴。即使未成年人的继子女依靠自己的能力为家庭生活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劳动或是提供一定的经济收入也应认定是如此。
侯又嘉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存有法定婚姻事实和法定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继父母有义务抚养继子女。这是中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性的必要。但是一旦父母双方离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既是说此时该抚养的义务就并非是绝对的。
谢莲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如果过继给你,那么这个是具备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你们是组合家庭,而且是合法的,你对象带来的儿女,是经过法律判给你对象的,那么你们结婚又是合法的,因此,你就有义务有责任抚养。。。
晴天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血亲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 义务。
继子女并不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父子法律关系。因此继子女一般都由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抚养。所以法律并没有规定继父母抚养继子女的规定。关于继承也是以共同生活为前提的
Rachel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没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不一定存在抚养关系。
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
①。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但我国婚姻法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一个是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第
二是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如果继父母之间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的情况下,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或是继父母之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用共同生活费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均属于履行了抚养义务,属于完成抚养义务的范畴。即使未成年人的继子女依靠自己的能力为家庭生活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劳动或是提供一定的经济收入也应认定是如此。
西部人 发表于 2024-03-09 04:48:37
法律主观: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有: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荣 发表于 2024-03-09 04:50:28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
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一。
D. 发表于 2024-03-09 04: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