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孩子抚养权

提问人:王玲花。     发布日期:2024-03-10 23:08:02     浏览:418

其他回答

夫妻离婚时,可以先行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尚未满两周岁的,则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性别、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判抚养权,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父母双方的情况判抚养权,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父母的生活水平等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定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间夫妻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由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归父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某城市住满一年,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 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 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 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某城市住满一年,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 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 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 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起诉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法律分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抚养费的标准要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茜儿     发表于 2024-03-10 23:28:21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抚养费的标准要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清儿     发表于 2024-03-10 23:28:21

家庭

剧情

治愈

抚养权

夫妻离异是彼此人生的选择,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结束的是婚姻,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最近有一部让人笑着笑着不禁流泪的电视剧《以家人之名》,就讲述了三个原生家庭有缺失的孩子在两位爸爸的抚养下彼此扶持,治愈内心创伤的故事。

剧情终究是剧情,但现实中常常有因父母感情破裂,离异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

法院会如何处理“夺子大战”中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让父母离异的孩子依旧沐浴在爱中成长?

离异后,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计算?

金额的确定又有何标准?

本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法官曹艳梅

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曹艳梅

上海虹口法院

民事审判庭法官

案例一

高学历、经济条件好能成为争夺抚养权的筹码吗?

张先生与王女士恋爱不久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婚后琐事逐渐消磨了两人的感情,两年后,张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同时提出3岁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理由是自己作为高校教授,文化层次和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妻子。而王女士却不同意小张跟随爸爸生活,她认为儿子从出生一直由自己照顾,包括分居期间,张先生仅仅与儿子通过几次视频电话,甚至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自己虽然经济条件差一点,但是和儿子感情深厚,儿子理应由自己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与王女士婚后共同生活,过多地坚持自我的方式和习惯,未能彼此包容,现双方均同意离婚,依法应予准许。对双方争议的孩子抚养关系的问题,孩子目前尚属幼年,长期与王女士生活在一起,生活环境相对稳定,减少两人婚姻关系变动对孩子的影响非常重要,延续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离婚后继续随王女士生活更有利孩子现阶段成长。此外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和心理需求,探望方式可适当放宽,即每月单周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6点,日后孩子的需求和学习时间改变,双方可再协商变更,王女士应积极配合张先生履行对儿子的探望权。

案例二

变更抚养关系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武女士和李先生是一对“80后”小夫妻,有一个儿子小李。婚后两年两人感情破裂离婚,经法院调解,小李随母亲武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几年后,武女士突然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称因孩子太小自己一人无法照顾,要求判决变更小李随父亲李先生生活,自己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李先生面对前妻的要求傻了眼,他认为前妻生活状况没有变故,在上海拥有产权房,且房屋无抵押贷款,条件优渥,自己也依照调解按月支付抚养费,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以保障子女合法的权益。武女士与李先生在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小李随母亲共同生活。目前两人均系在职员工,武女士并未举证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孩子的变化,武女士以自己在上班为由要求变更孩子随父亲李先生生活,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驳回了武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

多子女家庭抚养权怎么判?

孙先生与岳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下儿子小孙和女儿小岳。原本四口之家的生活其乐融融,不料婚后因交流不畅,两人最终对簿公堂,要求离婚。然而面对一对可爱的儿女,两人意见发生分歧,父亲孙先生请求儿女均由自己抚养,岳女士按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而母亲岳女士同样舍不得孩子,声称自己家庭条件较好,有利于孩子成长,要求将一对儿女判给自己,甚至提出不要求孙先生支付抚养费,两人僵持不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先生与岳女士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后未能正确处理夫妻关系,致夫妻感情破裂,现两人要求离婚,予以准许。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在双方均希望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的愿望下,由一人负责一个孩子的生活为妥,现女儿小岳、儿子小孙分别随孙先生、岳女士共同生活,从有利于孩子的稳定生活考虑,维持目前的状态为好,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共同成长需要,法院调解每个周末儿子、女儿有一天可以至父亲或母亲处共同生活。同时考虑到两个子女年龄差距不大,双方互不需要给付抚养费。

案例四

子女随父母一方是唯一的抚养方式吗?

陈先生和应女士本是一对夫妻,婚后养育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小陈。2017年,因长期累积的家庭矛盾,应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陈先生离婚,4岁女儿小陈由自己抚养,陈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陈先生辩称,女儿小陈出生后到幼儿园都是由自己父母照顾,妻子应女士很少陪伴孩子,且孩子户籍和自己在一起,目前也一起居住,关系良好,自己只有这一个女儿,有信心和能力照顾好小陈。两人为孩子的抚养权之争久久不肯罢休。

法官详细分析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双方分居期间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的现状等因素,综合陈先生家住虹口区,应女士家住静安区,距离不远的实际情况,建议双方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较为妥当。

最终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女儿小陈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月起由双方轮流抚养,轮流抚养方式为小陈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随父亲共同生活,7月1日至12月31日随母亲共同生活,以半年为周期依次轮流,双方对于孩子探视互负协助义务。小陈随一方共同生活期间,抚养费由抚养方全额负担。待小陈到8岁后双方再行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五个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离婚纠纷中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虑因素是“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1084条将抚养权的归属区分为三种情形:

■ 一是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酌情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法律规定抚养权变更的初衷在于让未成年子女能够在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中成长。在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了孩子抚养权归属后,对于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往往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如离婚后直接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抚养关系不予变更。

多子女家庭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随着二胎家庭的增多,对于多子女家庭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何确定应因个案而异,总的原则还是保证多子女利益最大化。考虑到子女的年龄、感情、父母的抚养条件等多种因素,将子女分别由父母分开抚养还是均归一方抚养无统一标准,可根据个案情况予以分析确定。

抚养条件相当的离婚双方可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调解的方式变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为离婚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对最大限度切实缓解离婚夫妻双方矛盾,最大限度实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均有益处。对于离婚纠纷案件,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应成为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价值取向,要让一切为了孩子的审判理念落地生花。在今后的抚养权争夺战中,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相当的离婚双方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可能成为一种新趋势。

离异的父母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负有协助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因素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或由法院作出判决。

抚养费

父母关系的变化,对孩子有着难以忽视的影响,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失爱”的阴影中。在争夺抚养权的同时,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引起纠纷的一大重要因素。让我们继续通过真实案例,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案例一

未成年人意外生子,抚养费该付多少?

小张与小李本是高中同学,对彼此都有着懵懂的好感。不料一次偷尝禁果后小张意外怀孕,年仅16岁便生下一名女婴。孩子出生几天后被小李一家接走抚养,而小张则在休学两年后出国留学重新开始,两人至此分道扬镳。不料在孩子3岁时,小李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法庭。

小李主张,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并要求小张负担孩子从出生到18周岁的抚养费每个月2000元。小张法定代理人辩称,同意抚养权归小李,但不同意承担抚养费,因为小张目前在国外读书,没有经济收入,无力承担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综合孩子抚养事实及双方意见,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小李。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考虑到孩子出生时小张尚未成年,且目前仍在求学,无稳定收入,孩子的父亲小李也待业在家。结合实际情况、负担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小张应按照2019年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待其学业结束正式工作有了稳定收入之后,双方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可再行协商或诉讼。

案例二

“高额”抚养费合法吗?

公司高管毛先生与陈女士于2006年组建了家庭,同年生下一子小毛。之后因各种琐事双方感情破裂。2014年两人协议离婚并订立了自愿离婚协议书一份,约定:儿子小毛归陈女士抚养,自2014年1月起,毛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万元,至小毛年满18周岁止。

然而离婚后,毛先生仅仅给了一年的抚养费便撒手不管。转眼间几年过去,儿子开销逐渐增加,而毛先生却拒不履行承诺。陈女士作为小毛的法定代理人将毛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当初协议补付三年间的抚养费共计37万元。毛先生称当初为了离婚顺利才签订协议,没有考虑过这是笔不菲的费用。儿子如今只有几岁,开销远远达不到一个月1万元,“高额”抚养费实在难以承担,陈女士的诉请也不符合正常生活水平的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与毛先生在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所作的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今毛先生离婚后并未依照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该行为显属不妥。为维护未成年人之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判决毛先生按照陈女士的诉请一次补付儿子小毛抚养费37万元的抚养费。

案例三

我生病了,可以要求父亲追加抚养费吗?

梁某与程某婚后不久生下儿子小梁,不料小梁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长期接受治疗护理。因种种原因梁某在2017年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判令小梁由其抚养,父亲程某支付抚养费。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两人婚姻关系解除,儿子小梁由母亲抚养,父亲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并支付之前小梁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57500元。

然而小梁所患的先天性疾病严重,需要多次手术治疗和专人护理。意识到经济压力一个人难以承受,同年9月梁某作为小梁的法定代理人再次起诉,请求判决程某再支付小梁之前的抚养费、护理费合计19万元。程某称自己收入有限,面对每月4000元的抚养费和五万余元医疗费已倾尽全力,无力支付更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某与梁某作为小梁的父母,理应依法分担小梁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小梁自出生起即患有先天性疾病,多次手术治疗后均需得到持续性特殊护理,尤其在其婴幼儿阶段护理工作更加特殊。因此,梁某提出的关于追加护理费用的主张具有合理性。程某作为小梁的父亲理应承担责任。根据小梁患病护理的特殊情况、程某已支付费用及其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判决追加程某向小梁支付2015年到2017间的护理费10万元。

关于抚养费纠纷中的三个常见问题

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和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实践中,关于子女抚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大标准来确定。对于离婚协议约定天价抚养费,支付义务方诉至法院要求调低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有调低的必要,目前司法实践中并不存在势必被调整的临界值,个案处理还是存在差异。

抚养费确定了还能追加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司法实践中,认定“必要”的情形主要包括: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的抚养费超过原定数额。法院一般会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追加抚养费数额,这既是实际需要,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非婚生子女有权利要求抚养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即使父母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必须负担相应的抚养费。若父母本身因为年龄或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劳动,不具备正常收入条件,可参考双方经济承受能力协商抚养费数额或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孩子抚养费金额。待父母影响劳动收入的障碍消失,再行考虑父母的承受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等情形重新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让孩子依旧伴随着父母的爱健康成长,是每个家事法官裁判案件的重要理念,也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离异的父母也要积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按时探望孩子,离婚不失爱!

王念     发表于 2024-03-10 23:28:28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1、子女不满2岁的,法院基本会判决由母亲抚养,除非有证据证明,母亲离家出走,或是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吸毒等严重不良行为。


2、子女2到8岁,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双方条件差不多,法院多数会判给女方。

如何理解:有利于孩子成长?基本上是保持生活和学习的现状,不改变子女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方便子女受教育,同时也会考虑祖辈对孩子的抚养情况,是综合考虑的结果。法院不会仅考虑谁有钱,就把孩子判给谁。

但一方长期有重大疾病,没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没有稳定的住所,一般不会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一方有过错,也不会得到抚养权。这里的过错原因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婚外情,无精力照顾孩子;家庭暴力;阻碍子女受教育或者阻碍子女与另一方联系;犯罪服刑;明显无责任心,不尽父亲或母亲的义务,经常夜不归宿,家庭责任差等情形。


3、子女已满8周岁的,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换句话说,孩子愿意跟谁,法院就会判给谁。


二、法官如何判断抚养能力?


1、共处的时间,能够给孩子一定时间的陪伴是第一位。

比如明星就一个孩子的话,虽然有很好的经济条件,住别墅,但如果孩子判给他,他太忙,没有时间陪孩子,就要雇保姆、请的父母来帮忙,那么法院就会倾向判给女方。因为女方可以照顾孩子,陪伴比别的都重要。


2、文化程度,一方有文化,有利孩子的教育学习和辅导。比如父亲是个博士,母亲是大专,孩子在和法官谈话时就明确表示考虑到父亲对功课有帮助,学识对其有有利的影响。


3、收入能力,需要稳定的收入,没有稳定的收入难以抚养。


4、居住条件。有没有固定的住所,影响到孩子的安全感。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知,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主要是要看哪一方能给孩子的条件更优越,对孩子的成长更好。离婚不仅是两个大人的事,更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切勿让孩子成为离婚的牺牲品。

若-兮-     发表于 2024-03-10 23:28:55

这就要看双方照顾孩子的条件了,条件好的一方胜算大一些,还要看谁是婚姻过错方,无错的一方胜算大一些。如果孩子到了可以自己选择跟谁过的年龄,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 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 支付抚养费 , 抚养费的标准 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 小孩抚养权 。

t.y.l     发表于 2024-03-10 23:29:18

一般来说,针对 孩子抚养权 的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两周岁以下 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
(2)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 抚养权归属 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ペ青柠檬*     发表于 2024-03-10 23:29:18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是孩子的实际需要;
二是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双方收入及财产情况。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按照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

Lily L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mmstar 醒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根据个人工资水平,由法院审判为准

濤濤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四季花开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抚养费的标准要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陈国卫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离婚判抚养权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抚养费的标准要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确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党参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标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抚养费的标准要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综合确定。

鱼儿水中游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抚养权是依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选择,抚养费是按照孩子实际需要和男方的月收入而定,一般抚养费不超过月收入的50%

L车夫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在离婚时,孩子如果在两岁以下,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有严重疾病或者有传染病。孩子两岁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则会根据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的总收入和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如果负担的是两个孩子或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也不能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jacky)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 孩子抚养权 如何判决,如果没有判决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的解答如下: 离婚时 抚养权 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 抚养 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了却ヾ浮生缘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9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某城市住满一年,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 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 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 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勇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9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某城市住满一年,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 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 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 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丹妮子     发表于 2024-03-10 23:29:29


1、法律 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时主要是考虑孩子由哪一方抚养能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是基本原则。以下三种由法律规定的情况:
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
二、2-10周岁之间的孩子法律没有规定,主要考虑孩子归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询孩子的意见。
2、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应 支付抚养费
3、为抚养小孩的一方有探望权
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婷猪only      发表于 2024-03-10 23:29:31

法律主观:

离婚虽然是夫妻两人的事情,但抚养权问题如若处理不慎,很可能会给孩子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主要考虑如下几方面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行为的情形,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于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等等,都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梦雪初星     发表于 2024-03-10 23:30:42

【法律分析】

离婚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一般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情况以及孩子个人意愿进行判决。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监护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个人权利。当儿童成年时,这项权利即告失效。但是,在孩子成年之前,拥有这项权利的一方或双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孩子一起生活。失去监护权的一方仍有权在约定或判断的时间内定期探望孩子,以便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与孩子相处。离婚通常会导致夫妻一方失去监护权。失去监护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其子女一起生活的权利。然而,失去监护权的一方仍有权探视孩子,并可以在约定或裁判时间内定期探视孩子,以便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与孩子相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健     发表于 2024-03-10 23:30:46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