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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在日常生活中,离婚率越来越高了,很多人在离婚后都要面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有很多妈妈都想要跟南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分享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起来看下吧。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
女方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要争的孩子抚养权,首先要对双方是否能力抚养进行取证,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对于孩子来说,健康的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排除以上几个因素外,不管是哪方有优势取得孩子抚养权,最重要还要咨询孩子的意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2
怀二胎还能离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申请的,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归属达不成一致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二胎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首先法院会关注的是第一胎宝宝现处于什么年龄层以及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等一些重要因素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一、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如学历、征信度、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考虑父母是否存在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合理诉求;
三、在父母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时候,一般是由经济基础和收入水平较好的一方抚养;
四、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即使现在不是由母亲哺乳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会影响生命健康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因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并且子女明显有依赖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积极帮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问题。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多年,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该考虑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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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以小孩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小孩在两周岁以内,一般是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则要综合判断;如果小孩已满十周岁,则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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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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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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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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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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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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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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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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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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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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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微笑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出于离婚阶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微凉~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五阿哥
收集更有利于抚养小孩的证据,然后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
小川
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掌上空间
法院会从有利于小孩生活、成长的角度来确定小孩抚养权。可以提供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好的有利证据,聘请律师辩护争取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节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红红
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争取抚养权。关于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是随母亲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满两周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材料,争取抚养权。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应提供能证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子女的年龄等事实的证据,法院会确认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会判决女方优先获得抚养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
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消失的记忆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
一、夫妻双方的综合因素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生活、学习热情等特性时刻影响着自己的孩子,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当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
二、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
一、是由双方的经济能力;
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当事人家庭里还有其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这也需要向法院说明。
三、孩子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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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可以私下协商。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5、争取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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