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
我国民法典上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现在被称为非婚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解释第三条处理。也就是说,1994年2月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得到认可,这个时间点之后的事实婚姻不被视为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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