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在婚姻家庭中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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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在婚姻家庭中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辅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主要包括进行生活上的照料,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以适当的方式方法管理和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生财产不受到侵害,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等。

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主要包括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经济上的供养,从精神上慰藉父母,保护父母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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