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夫妻未共同生活,妻子未尽义务,妻子是否还具有夫妻权利

蔷薇

蔷薇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共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封建法律规定,结婚后,妻子必须姓丈夫的姓氏,“倒插门”的女婿必须姓妻子的姓氏,这是封建后的宗法思想,是必须破除的。

第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子女出生后,是随母姓,还是随父姓;夫妻民族不同的,子女是随父亲的民族还是随母亲的民族,夫妻有平等决定权。传统上在我国子女都是随父亲的姓氏和民族,这只是一种习惯,并不是法律要求的,如果夫妻协商子女随母亲的姓氏和民族,法律也是允许和保护的。因为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子女,夫妻任何一方都没有超出另一方的对子女的特权。当子女成年后,可由其自己决定随父亲或随母亲的姓氏和民族从属。

第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四、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第五、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

第七、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第八、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

第九、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任何一方去世以后,生存的另一方都有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死者的遗产,取得遗产的所有权,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限制其对所继承的遗产的处分。

胡申

胡申

只有有法律承认的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既然是合法的夫妻,妻子就有权利主张工亡抚恤金!

啦啦啦

啦啦啦

只要有结婚证,女方有权利支配

芳芳

芳芳

没有权利

娜

没离婚就可以享受

oioio

oioio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所以……

Never Say Never

Never Say Never

妻子还具有夫妻权利。

结婚之后,夫妻就有对对方负责的权利和义务,这并不因为婚姻纠纷而改变。除非双方成功离婚,这种关系和权利永远存在。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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