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领证之前给的,离婚需要退还吗?

盛民

盛民

你好,一般来说彩礼都是在登记结婚之前取得,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需要根据你们具体的情况判断。

首先,在你们已经办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时一般是不用退还彩礼的。但是,还需综合考虑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判断是否要要退彩礼以及退还比例。如果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可能是需要返还的。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雪冲

雪冲

离婚后彩礼钱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结婚以后女方从来就没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男方能证明给女方家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生活特别困难的,也可以请求女方退回彩礼。 女方不愿意退回彩礼的,可以起诉处理。 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花姐SaSa

花姐SaSa

答:是的,离婚需要退还婚前赠送的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退还彼此婚前赠送的物品。”因此,离婚时双方都应当退还婚前赠送的彩礼。

汉水之南

汉水之南

彩礼离婚的话是需要退款的,毕竟彩礼,彩礼就是两个人结合婚姻二婚的礼,现在两个人婚姻结束了,肯定要归还对方

双全 mosse

双全 mosse

已经结婚了,现在离婚了,就不需要再谈彩礼的问题了,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很难要回彩礼问题的,因为结婚的时候彩礼已经与女孩子带回家了

阿正

阿正

如果没有实际在一起生活,离婚应该把彩礼退给男方。

青衫隐

青衫隐

一、结婚证前彩礼离婚后要不要退还?

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你们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解释(二)》第十条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

第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第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法院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第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生活困难的界定可以参照《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院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在我国也是有结婚支付彩礼和嫁妆的习俗,但是在支付了彩礼后也是会有分手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发生,在发生了此类情况后为了更好的保障结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在发生了特定的情况后,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回彩礼的,如果对方拒不偿还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上一篇:离婚时彩礼与嫁妆应该怎么处理

下一篇:离婚彩礼纠纷怎么判决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