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
2周岁以内的原则归女方,超过10周岁的考虑孩子的意见,2-10周岁之间,主要看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法院会优先考虑你,但就你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比如你的收入,有你们公司出具的证明,孩子一直随奶奶生活,有邻居证言和当地居委会的证明。下面是法律依据,供你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叶湖北生
有利于成长原则和子女自愿,很显然你的子女还不能准确表达意愿,前者胜算大。
Aaronืฎ
你好,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主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条件如何,通常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而你的条件明显比你妻子优越。你的孩子已满两周岁,且一直是你母亲带的,从这方面讲也是应该优先考虑你。所以,孩子判给你的胜算比较大。
下一篇: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