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1)申请。双方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单人免冠照等材料。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将婚姻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告知双方并进行提问审查。
(3)登记。经机关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生效直至2020
年12月31日,届时婚姻法相关条文将被民法典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