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兄弟,兄未婚和妈同户口,弟结婚了和爸一户口,可以父母一个户口弟一家一个户口吗?

慧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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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父亲有一套房子,母亲有一套房子。哥哥没结婚,户口跟母亲。弟弟结婚了,户口还跟父亲就不科学了。弟弟结婚后,应该立即和父亲分户。

如此这般,有人目的不纯,要分房产了。

母亲可以赠与长子一套房子,然后和丈夫合并户口。长子就有房了,做弟弟的能接受吧?如若接受不了,那就是要分房产了。

生死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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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不一样可能手续不一样

最好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例如

湖南未婚生子是法律是不允许的,被视为超生。但是您已经生了的话,只要接受处罚,小孩是可以上户口的,您需要交纳您男女双方去年总收入的两倍罚金,双方开除工职,接受这样的处罚后,您小孩就可以上户口了,对以后上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未婚妈妈的孩子属于法律范畴内非婚生子女的一种情况。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未婚妈妈的孩子属于第一种情况。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这其中包括对未婚妈妈的孩子。这种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

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在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中都有规定,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未婚妈妈的孩子而言,其所在的幼儿园、学校、工作单位及住地对其成长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身份不是自己所选择的,社会各界应当对当事人的隐私给与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总之,我们要给他们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应当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不论生父还是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如果不与非婚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从法律上保护了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生存和教育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的规定,使我国的非婚生子女(含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的义务,使未婚妈妈的孩子不得因为出生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对于非婚生子女(含未婚妈妈的孩子)的问题,一些国家都规定了准证和认领制度,以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的关系,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这项制度各国法律的规定有所区别。我国的婚姻法对此没有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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