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
涉外婚姻的法律规定。如下:
1.
涉外婚姻的登记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
涉外婚姻中外国人一方,申请结果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打桩人
熟悉有关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
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各国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Valonia_
法律分析: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长海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已废止)、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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