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Hong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起诉解决。
的方向
你好
想离婚舍不得孩子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上善若水
啥叫过不下去了,如果他不打你,不做出轨的事,我觉得感情和生活方面的事都好办,生活就象过坎,等过去这道坎你就会觉得有些事情处理起来不是非得绝对的,非得离或不离就不会幸福,慢慢体会吧。
你现在设想下离婚后你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却实比现在好,那可以考虑,如果不如现在为什么非离婚呢。
两个人结婚,过不到一起可以离婚,但有了小孩,问题就不一样了,我也是妈妈,看样子孩子在你心里很重,相对孩子而然,很多事情还是能过就过吧,既然给他(她)生命,就要给孩子完整的家,完整的爱。结了婚有了孩子生活和感情都在发生变化,我们要调适好心态,你不能剥夺孩子享有父爱的权力。
刚才又看你补充的问题,家合万事兴,多给他点爱和认可,让他在社会上更自信,男人是部车,你不但会开还得会修。
西部人
生活的酸甜苦辣都经历了大多数。有些想不开的就一步走错后悔莫及。老公有打错吗?你争强好胜人前显贵。老公也是在努力。柴米油盐。分心。不值得。汽车房子赌气又何必。。看开些。退一步海阔天空。找找说和人讲讲你想法。有些事是可以改变的。真的品质问题。无法挽回。也听听邻里同事朋友意见。出了火坑又怕走一步掉进水坑。谁敢保离婚就快乐。真心的爱一个人了解他。先改变自己在感化他人。叫老公有一种洗心革面感觉。男人喜欢新鲜的。不叫他认为你没别的了。就是老一套。走上新的生活。
匆匆那年@
现在其实有很多夫妻都已经名存实亡,但为了孩子又不得不耗下去,其实这样对孩子并不一定就是好的。 两个人已经没有了爱,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离婚不可否认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影响,而长期父母关系不和,也会对孩子造成一些负面影响的。
HYQ是清
这是个很难的问题,谁也不想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从孩子的角度说吧,单亲的孩子是苦的,不幸福的。哎。。。
如果你老公不是个另周围人讨厌的人,不是令你朋友讨厌的人,不是令你家人讨厌的人,那说明他还是个好男人吧。自已把心放宽些,在放宽些,宽容了他也等于原谅了你自已。如果生活中有矛盾,你可以找朋友中过得幸福的人说说,她能给你很好的建意的。
周建英
大姐姐,单亲家庭的小孩子是不幸福的,多考虑考虑你孩子,如果你真的想离婚,不要把小孩给你老公带,你自己也知道你老公的性格,你还知道他经常不管孩子,老是打游戏,要想想你孩子的未来,不要太冲动了…
桂馥兰香
有得必有失!未必有十全十美的答案,抛开你跟你老公的感情,站在baby的角度去思考下这个问题,或许你们会有各自不一样的看法。baby很无辜!像你这样的问题,真的很难抉择,我们客观的给你的只有忠告,主观的问题还得你自己才能解决,因为我们不能懂的你面前的处境,是暂时的还是长久的,或者那样这样的状况。总之,既然决定了,就别后悔,后悔没药吃的!祝好运!!!!
执着的心
....哎。。我就是单亲家庭出来的。。。那种感觉不想再提。。建议你,,,能过就尽量过吧。。
王
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