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
不管加不加男方姓名,只要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平分的。
如果房产证上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男方姓名也加不上的。
祝你生活愉快!
超梦
这个房子不是共同财产,因为只是他签了个名儿。那倒。都是摆摊的名儿写上咧。那也不是共同财产,因为您男方你没出钱。你都不是共同财产。嗯,女方出的钱买的房。都讲了你一个名儿。在这个之前你要是双方出的钱就是共同财产。你要是男方不出钱那都不是共同财产。
林诗晴
你可以查看婚姻法,你的情况已经在婚姻法中明确指出财产数谁了。
心雨
当然是共同财产,离婚按贡献比利计算,最好请律师。
zhanzhao
有俩个人的名字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狂放诗仙李太白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买房,并且还加了男方的姓名,无论是借款还是赠与,按照这种情况做出判断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属于另一个人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协议表明接受到的赠予归一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律做了如下的规定:
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划分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以上就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对这个问题所进行的简单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留言咨询。
上一篇:二婚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
下一篇:新婚姻法对婚检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