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姚建林

姚建林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分居期间达成的财声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具有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或协议已经覆行完毕的,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协议对双方有具有拘束力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上一篇:结婚一年半离婚彩礼能退回来吗

下一篇:有人说“婚姻中,爱人七分足矣,三分爱自己”,你认同这句话么?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