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远嫁他乡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朋友

朋友

到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种离婚方式属于双方自愿离婚。基本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探望子女的方式及时间、债务等问题(没有的项,可以省略不写)。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


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基本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薄

◆结婚证

◆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姚建林

姚建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芳草有路

芳草有路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能否以调解形式结案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该条表明可以以调解的形式结案。笔者认为,在其它诉讼中,虽然也有代理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应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或经当事人授权。

离婚诉讼是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愿,法定代理人是无权表示这种意见的,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明。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因精神性障碍,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理性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实质性法律问题因缺乏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无法用正常的语言正确表达其内心真实意思。立法上,从确定精神病人具备最主要原因和精神病人行为产生的法律效力方面,已在法律规范体现出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即归于无效,该类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即使法定代理人与婚姻当事人的一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也不应当用调解的形式结案,但可在判决书中将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且民诉法解释只针对无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并不包括限制行为能力。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进行诉讼。”此条仅规定监护人代理诉讼,但对于监护人的权限并未进行规定,也就说法律并没有赋予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民事权益权利,基于此,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不应当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上一篇:女方想起诉离婚,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下一篇:女方坚持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