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公告送达

媚态

媚态

法律分析:对于离婚案件,应该慎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上一篇: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起诉

下一篇:无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离婚时被净身出户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