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房产,妻子要加居住权,对离婚分房产有什么影响

远甯

远甯

房子加上居住权,离婚后妻子同样拥有居住权,可以一直居住在此房产内。婚前贷款买房,那么婚后妻子肯定也是会有还款行为,或者是也会为家庭进行支出,加上居住权也无可厚非。

残雪落花印

残雪落花印

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如果还贷的,还贷部分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另外没有加居住权的说法,如果妻子跟你打了结婚证,她就有权骑住这个房子。

惠质兰心

惠质兰心

正常是没什么影响的,因为你是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你和妻子一起还贷款,婚后还贷的部分,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假如真的离婚了,婚后还贷的部分是你们平均分割的

山凤

山凤

影响很大的,离婚佷麻繁的,因为婚前购房离婚时婚前房产应归男方,女方只是拿婚后还贷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的,但是有居位权就不一样了,你必须多给补偿才可以,不然她会不同意的因她有居住权的。

张世新妈

张世新妈

当然有影响,加了她的名字居住权,那么这个房子的买卖就不是你一个人做主了,本来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现在变成了共同财产了,更直白点数说就是你送了一半房子给你前妻。

頭脳警察

頭脳警察

婚前贷款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共同享有其房产贷款部分的财产。

姚建林

姚建林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内有共同还贷,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婚房的,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如果妻子在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上设立了居住权,因为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消灭。也就意味着在居住权消灭之前妻子一直可以占有、使用男方的房屋,如男方打算出售,则购房者可能取得了所有权但是暂时无法居住,这最终会影响房屋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九、【有婚意的婚前购房】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上一篇:夫妻分居6年了,女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下一篇:房子写的他爸妈的名字,房贷是我们自己还的离婚后怎么分?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