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妹妹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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